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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方针是哪一年提出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中国大陆人口的四分之三在农村,人口占全国城镇人口的近1/4,是名副其实的农村中国。

我国城乡之间差距最大,农民人均年收入仅为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6至1/5。

农村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其解决的核心在农村。

中国农民已经成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大的力量。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国内国情的根本制度,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从国情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在于:

第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二是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第三是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是科学、民主、法治、依法治国相结合。

二、农村问题是我国面临的最大社会问题。

农民问题是关系到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在新形势下,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近三分之一的农村地区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业人口比重上升,使耕地减少、生活贫困的农村居民大量增加,他们需要更多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也需要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解决好“三农”问题对整个国家的发展非常重要。

农村改革和发展要适应农村生产力水平的要求和农民生活改善的要求。要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使广大农民在改革发展中受益。

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忽视农村,更不要以为“三农”就是小农和城市居民的事。

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基本农田,保证粮食产量稳定提高;要建立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机制,让广大农民更多地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要继续保持和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等新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

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最严格的粮食生产责任制”、“实行粮食产销联产承包制”、“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重大政策措施,就是针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三、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从1978年开始,我们党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年1月12日至14日,党的十二大召开,全会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1986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大会在讨论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八个文件基础上,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决定。

会议决定将1988年确定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年”。

1987年1月13日通过《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