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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实际到手工资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前,根据职工上月实际在岗并工作时间计算出上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末,全国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为7366.83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19.8%。

这意味着2019年社保的缴存基数也将继续上涨。以北京市为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为12%。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纳数额的起点,由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以月(季)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月)得到的商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实际支出数额计算得出。

职工个人及其配偶和父母、子女在城镇常住户口,在农村可按乡镇所在地常住户口执行。

2、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当月工资×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单位和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确定的。

比如,某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该单位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为1000元,那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00×12×12%=1333元(1000×12×12%=377元)。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额可以合并计算,但不能“一刀切”地按一个标准来衡量。

举例:某公司今年7月给员工上了一次社保,公司按12%的比例给员工上了公积金和社保,但这个月因为上一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是4000块钱,所以这份基数要低于4000块钱才行。

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纳相应的工资基数。

3、月缴存额=上年工资总额÷12个月×12%。

其中,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交比例为8%。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储金。

单位应当自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登记,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各城市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及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等情况报送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单位不及时办理缴纳的话,则会产生滞纳金,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了,不能因为少交了一些钱而去补缴一些钱。

4、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营利性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其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12%)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属于住房专项基金,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强制执行的,具有强制性、互助性、补充性三个特点。

单位按规定缴存且已足额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已存入个人账户的应缴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并自次月起按调整后的月缴存比例和期限划付至个人账户内。

单位与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

5、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和计件两种形式)作为本人的公积金账户记账单位计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并按规定在每月15日前足额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

北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收入-借款人月还贷能力)÷2×50%

举个例子,如果借款10万元,一年内分6期还清;那么在第一期还款的时候,按照规定每月还款5000元;那么在第二期和第三期还贷的时候,就需要按照每月还款5000元(这里计算的是本息之和)来偿还。

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学历高低以及还款能力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