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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凭证与通用凭证的区别与联系

什么是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就是由一张完整的收付凭证组成,收付发生的时间、地点、日期以及收、发双方的名称均清楚地表明于凭证上,并且在经济业务中可以相互替代使用。

比如,销售收了货款、原材料采购款等。

而通用凭证就是由一张完整收、付凭证组成,它表明收款发生于一定时间或地点并与相应经济业务有关,且能够相互替代使用。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将收付凭证简化为一张专用凭证或一张通用凭证的话,则可以节省大量的工作量而达到简化会计核算工作和加快会计信息质量等目的。

一、专用凭证和通用凭证的区别

1、专用凭证是以一定的形式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具有特定的用途,而通用凭证则只是适用于某一经济业务而提供的一种信息。

2、专用凭证是由专门的机构或专门的人员所出具;通用凭证则是由一般人所出具,即不具有特定用途。

3、专用凭证一般是使用于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某一环节;通用凭证可以有多个使用部门或服务对象提供,或同时在几个经济业务处理中同时使用。

4、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以某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为依据来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5、专用凭证具有专门规定的用途。

6、专用凭证作为原始凭证时,应按下列要求填制:①注明会计科目;②写明经济业务发生时间和收讫日,并由对方签章;③填制时需要对方签章的应事先取得对方有关签章;④填制完毕后由双方复核签字。

7、通用凭证可代替专用凭证进行填制;而专用凭证则不能代替通用凭证进行填制或代替。

二、通用凭证与专用凭证的联系

通用凭证与专用凭证虽有联系,但也有区别。

首先,通用凭证不等于专用凭证,前者是后者的补充。因为两者具有相同点但又有区别。

因为两者也具有联系的地方,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替代使用。

最后,通用凭证与专用凭证不能混同使用。

因为两者可以互相替代使用,但不能相互代替通用;专用凭证可以替代专用凭证,但不可替代通用;两种记账方式同样可以转换。

三、具体区别如下: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与专用凭证都是属于凭证,只是其内容不同。

2.专用凭证与通用凭证均由一个企业来使用,但专用凭证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才能作为记账依据,而通用凭证可以由企业自己决定是否作为记账依据。

3.专用单据不能重复使用。

4.专用单据一般应包括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全部收付业务,不应只包括本单位发生的收付,如发票、收据、银行存款结算回单等;专用发票可只提供给对方开具,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银行结算回单可只提供给对方开出。

5.如果使用通用单据来记账的话,必须将收款人账户和付款人账户分开来登记账簿,并在发生的同时填制记账本位币记账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