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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孩遭老师暴行在线阅读

近日,一则名为《我的老师!我的好朋友,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

文中,一名17岁的女孩遭老师暴行。

据悉,受害老师叫潘某,是一所中学的体育老师。

而事发当天下午,女孩的母亲王女士来到学校找潘某要说法。

然而潘某却将女儿带到一个隐蔽房间对其实施了殴打。

期间还曾企图用手机拍下视频发到网上,被女孩父亲发现后制止(事后潘某被学校辞退)。

此事发生后,王女士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于当天下午赶到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得知该老师并非该校体育教师。

随后王女士再次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和严惩。

1、事件简介

该事件发生于2015年12月31日,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该事件起因于王女士的女儿与潘老师之间的关系,以及潘老师之前多次骚扰王女士女儿。

王女士将其女儿送往医院治疗,并向警方报案。

12月31日下午4点多,王女士和女儿从医院回来之后,找到潘老师要说法,不料潘老师将她带到一个隐蔽房间殴打,期间还试图用手机拍下视频发上网去。

2、律师分析

对此,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柏涛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陈律师表示,该案中潘某有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伤二级以上后果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3、案例回放

2015年4月14日,北京西城某中学,一名17岁女生与老师因琐事发生争执。

随后老师拿起板凳砸向女生,躲避后,又将手伸进老师的外套。

之后老师便对女生进行了殴打,被打的男生头部和手臂受伤流血。

据报道,被打女生曾多次报警,但都没有结果。

最后在父亲的陪同下报了警。

4、网友评论

@阿海:这样的老师怎么能教出好学生呢?

@月亮的泪花儿:不是我想要骂他,是这位老师太可恶了。

@梦里梦外的飞翔梦:现在的孩子就是被惯坏了,没有是非观念。

@一路顺风(小):这下知道这个老师教不好学生了吧?

#我的老师#这件事你怎么看?

5、律师提醒:应加强性教育

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潘某实施了性侵行为,那就不能以猥亵儿童罪定罪。

此外,性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失和不足,这是造成这起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