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2年,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全社会用电量零增长的目标。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零增长”呢?又该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2022年5月15日起,全国将正式实施“新电价”调整方案。
1、“新电价”调整方案
国家发改委决定,从2022年5月15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下调5分钱。
以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2768元为例,此次调整后为:
1、居民生活用电:按每户每月30度的用电量(即“一档电量”);
2、什么是“零增长”
《意见》中明确,“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全社会用电量零增长”是指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累计零增长。
在《意见》中也提到了,要实现三年累计全社会用电量的零增长,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加大电力消费侧改革力度;
(2)促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实施;
(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3、如何实现“0增长”
实现用电量“零增长”,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目前我国仍有相当部分地区处于用电紧张状态,尤其是在北方地区。
《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要确保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达到1.6%。
目前,全国各省市用电量增速排名中,广东以11.3%、北京以12.6%、上海以13.5%位列前三。
如果各地能在完成“十四五”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1%的目标上进一步发力,则有可能实现全社会用电量的“零增长”。
4、如何做到“零拉闸”?
从2021年起,电网企业将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对全社会用电量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应做到“零拉闸”。
(1)2021年-2022年用电量同比增速超过5%的地区,不再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分时电价;
(3)除保障居民生活、公共事业用电以外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此外,在电力系统运行方面,《意见》提出“三个确保”——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网企业有充足备用和调峰能力;确保居民生活、公共事业等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