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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有哪些重点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坚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质量第一、标准第一,坚持“成熟一个、吸收一个”原则,加强日常培养教育考察,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要严把入口关,严格发展党员标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突出政治标准要求。

要落实入党条件,认真做好发展对象培训教育工作。

要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要加强党对干部工作和各级各类领导班子建设的领导。

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每年对本地区本单位拟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讨论;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发展党员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年发展党员情况计划安排,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重点发展对象名单;对下级党组织报送的拟培养、考察对象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反馈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新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4.坚持政治标准,严格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入党动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特别要把政治上可靠的干部发展到党内。

5.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6.坚持预审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及时了解其思想成长过程、工作表现等情况。

7.坚持公开透明,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二)加强培养教育,端正入党动机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采取集中培训、个别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理论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要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党章党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对确有政治进步要求、表现优秀的发展对象,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员预备期制度,坚持定期考察制度。

对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活动或虽经常参加但无正当理由,经组织提醒后仍不及时交纳党费等思想问题比较严重的,党组织要严肃处理。

(三)严肃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监督

四、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一)抓好经常性教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对预备党员实行定期考察制度。

组织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检查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并将其作为培养和发展的重点对象进行经常性教育,加强日常管理监管。

(四)注重程序规则,严格责任追究

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规范。

要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肃组织纪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要对违反党章规定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不按要求上报新推荐预备党员名单及考察材料、不经公示不实的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对于违反组织程序、徇私舞弊或者在发展党员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办理入党手续或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